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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知识产权,商标注册申请书如何填写 |
国光知识产权,商标注册申请书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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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称号”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称号。申请人称号与“申请人(签字)”处所盖(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称号应当分歧。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称号。
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称号”栏,其他共同申请人称号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称号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次第排列的*一人为代表人。
不契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细致填写中英文地址。
“国内接纳人”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纳人”、“国内接纳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纳人担任接纳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纳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细致填写。
“国内接纳人地址”是通讯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写吗?
“国内接纳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请人指定的国内接纳人的地址,并非申请人的通讯地址。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目前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按照申请人地址以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拜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什么是“基于*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则,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署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招认优先权的准绳,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恳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度/地域”、“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恳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在国外的*一次申请是按一标多类申请的,在中国可以按一标一类申请并恳求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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